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把綠色發展理念貫穿教學場地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各方面。”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必須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加強生態環時租境法典編纂的立法論研究,探求如何將綠色發展理念完整、準確、全面體現到生態環境法典中,實現以法治方式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成為當前生態環境法典編纂研究的一項重要課題。
把綠色發展理念融入立法目的。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并非單純的法律匯編,不僅要在形式上設計篇章結構、整合規范內容,更要在實質上表達法律的精神、實現法律的價值追求。從立法論的角度看,立法目的承載了法的任務和價值追求,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中國式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綠色發展是要解決好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問題,做到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生態環境法典要更好服務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就要在立法目的上確立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價值追求。把綠色發展理念融入立法目的,使其成為編纂生態環境法典的價值追求,才能發揮好綠色發展理念的價值指引作用,有效引領生態環境立法走向高度體系化,從法律體系的整體和全局上增強綠色發展的法治保障和法治動力。
將綠色發展理念轉化為法律原則。法典是通過“化零為整”“提取公因式”等方法,集現有單行法之大成而產生的一種綜合性立法,是法律制度發展到比較成熟階段的一個標志性成果。所謂法典編纂,就是按照一定的邏輯、體例將不同單行法匯編整合為一個結構更為完備、邏輯更為周延、體系更為宏大的法律文本,小班教學同時修訂、增補、刪除各單行法中的有關條文,從而實現法典內部相互銜接、彼此協調,推動法律規則更加完善、更加管用。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將對我國現行生態環境立法進行系統整合,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權威的法律依據。由于法典較單行法規模更為宏大,因此法典的基本法律原則在指導權衡利益關系、統一具體規則解釋適用、確立基礎性行為規范等方面發揮著更為關鍵的作用。只有深入研究綠色發展理念的豐富內涵,將其轉化為一系列具有基礎性、規范性的基本法律原家教則,才能保證綠色發展理念貫徹體現到生態環境法典的編纂和適用中。比如,綠色發展意味著摒棄以犧牲生態環境換取一時一地經濟增長的做法,堅持保護優先、合理利用。學術界應深入研究“保護優先”能否作為體現綠色發展理念的一項九宮格法律原則,從而在發生利益沖突時發揮指導作用。
明確各方主體推動綠色發展的具體規則。當前,九宮格各類生態環境立法對政府、經營主體、社會公眾等都規定了相關權利義務,但如何做到邏輯連貫、協調一致,如何實現制度融合、形成合力,還需要解決不少問題。編纂生態環境法典,需要梳理、整合單行生態環境立法對各方主體的權利義務規定,從而更好調整人們在保護利用生態環境的活動中所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助力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效能。讓生態環境法典更好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就要圍繞推動綠色發展整理修訂相關權利義務規定。具體而言,要優化政府在防治環境污染、保護自然生態、引導鼓勵綠色低碳經濟發展等方面的規定,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完善經營主體在節約集約利用資源能源、推動生產經營活動清潔低小樹屋碳轉型等方面的規定,實現從源頭上減污降碳;健全社會公眾在踐行綠色生活方式等方面的規定,營造全社會共同推動綠色發展的良好氛圍。要把綠色發展的客觀要求準確落實到具體規則上,為各方主體提供微觀層面的清晰行為指引,形成匯聚各方力量實現綠色發展的法治合力。